站群导航

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事业单位

|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学生园地>国旗下的思政课>详细内容

弘扬宪法精神 传播法治力量——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第十五周升旗仪式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1-12-06 14:40:4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主持人

高二(10)班 张静楠

一、主持人

老师们,同学们: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上周六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下面,让我们有请我校法制副校长、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睿和高二(10)班的余怡雯为大家带来主题演讲,大家掌声欢迎。

二、法制副校长汪睿副检察长发言


以宪之名,与法同行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睿,同时也是我们南师附中秦淮科技高中的法治副校长,非常高兴再次来到科高,与同学们面对面交流。

刚刚过去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所以这堂法治课我们就从宪法谈起。《宪法》是母法,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如果把法律体系比喻为一棵大树,宪法就是树干,其他法律法规就是树枝,所有法律法规都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精神,所有的法律法规等第1条都会有“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样一句话。其他法律法规和宪法一同构成法律体系,规定我们的权利与义务,指引我们的行为与举止,比如《国旗法》明确规定全日制中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中小学生的学习教育和品德养成提出要求;《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帮助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学们正处于青春时代,人生的旅程才刚刚开始,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应该会是你们相伴一生的良师益友,所以希望同学们能够心有法度,行有尺度,让法律成为护身符。

一、学法懂法,做法律的忠实崇尚者

同学们还涉世未深,辨别是非能力不足,稍有不慎便会误入歧途,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知晓法律边界,约束自身行为,避免不法侵害,所以更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做法律的忠实崇尚者。

近年来吸食笑气、上头电子烟成为了学生中的“新风尚”,笑气、上头电子烟等十分具有迷惑性,往往披着“零食”“时尚”等外衣,很多青少年缺乏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在ktv、朋友聚会中因朋友推荐分享而开始吸食笑气、电子烟,最终成瘾。实际上吸食笑气会让人产生眩晕、失衡、中毒、失忆、四肢抽搐麻木甚至瘫痪,而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实际就是毒品,危害极大,青少年因吸食笑气、上头电子烟等致病、致残、致死的案例屡见不鲜。

因此,希望同学们能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不仅要认真学习法律规定,更要深刻理解法律背后的价值、情感、规范,以及其内在蕴含的社会法则,将法律内化于心,多一点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时刻铭记法律至上的理念,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法之必行,做法律的自觉遵守者

古语讲,“天下难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只有全社会都来尊法、守法进而树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至上权威,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尤其是现代社会网络发达,沟通交友靠QQ微信,实在无聊刷刷抖音,过年过节抢个红包,课余时间游戏“开黑”,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布满了互联网印记。但是切记,在我们惬意网上冲浪的同时,不要忘记义务、淡漠规则,网络世界并不是法外之地!

今年2月份,南京市民仇某明在微博注册“辣笔小球”个人帐号发布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影响恶劣,最终仇某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个案件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后的第一案,同时也告诫全社会“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

作为中学生,我们要做的就是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遇事找法,做法律的坚定践行者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让遇事讲法成为共识,让遇事找法成为习惯,面对矛盾和冲突时,遭受不法侵害时,要筑牢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律去判断是非,自觉依靠法律去化解冲突,敢于用法,善于用法。

近年来,因校园贷而引发的案件时有出现,不法分子将目标放在社会经验尚浅、抵抗不良诱惑能力较差的中学生身上,而为了得到心仪的手机、名牌球鞋等,有的同学背着家长通过网贷平台借款,面对“滚雪球”似的还款金额,无力偿还甚至不堪重负跳楼身亡。讲这个案例是要告诉同学们:你们正处在学知识、长本领的年纪,要自觉养成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不要过于追求物质消费、盲目攀比。同时要学会遇事找法,也希望同学们能够学会以法护身,遇到事情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和同学,拨打110报警寻求司法机关帮助,要用校规校纪对逾矩行为说“不”,用法律法规对违法犯罪“亮剑”。

青春如朝日,青春如诗歌,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宝贵之时期也。希望同学们以法律为帆,以青春为桨,谱写“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人生诗篇,为铸就一个意气风发的青春中国贡献我们的力量。谢谢!

三、高二(10)班余怡雯同学发言


征途璀璨,法伴同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高二(10)班的余怡雯,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征途璀璨,法伴同行”。

“法”的概念在我国的历史中源远流长,最早见于西周金文。字形由“氵(水)”“廌(zhì)”“去”三部分组成,“水”代表执法公平如水;“廌”就是獬豸,是古代传说中一种能明辨善恶是非的神兽,“法”字象征着我们的祖先对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不断向往。而在今天的中国,这样的向往正在不断变为现实。我们有幸见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同时也在生活中享受着它给我们带来的便利和保护。就拿《宪法》来说,它为我们一生护航。从出生到死亡,《宪法》中涉及的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生命权、人身自由权、受教育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婚姻、财产等多种权利,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除了“法律”,我们还听过这样一个词——“法律文化”。21世纪的发展如此迅速,也向我们提出了对法律文化有基本了解的新要求。作为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仅仅懂法律,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而不了解我国的法律文化,就无法更加深入全面地理解法律的意义,难以成为真正理性的社会主义法治公民。同时,对我国法律文化的了解与认同也是文化自信的一部分。在当代全球化浪潮中,在西方资本主义法律文化与东方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碰撞中,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自信,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了解法律文化进而更加深刻得理解法律、践行法律,我们义不容辞。

康德曾说过:“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法律,自在心中”,只有每个人将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才能给神州大地一片公平正义的灿烂星空,才能让每个人享受公平与正义的福祉。

谢谢大家!

四、主持人

感谢汪睿副检察长和余怡雯同学的演讲。同学们,平安校园,离不开法治;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美丽中国,离不开法治。希望每一位科高学子能够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传播者!

下面宣读一则喜报:

2021年江苏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昨日在无锡市闭幕!我校学子获得骄人成绩!共获得2个第一名,4个第二名,3个第三名及多个前六名。我校学子不畏强手,突破自我,战胜了众多江苏省省队运动员!其中吴诣轩获100米蛙泳第一名,200米蛙泳第一名;叶语瞳获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个人混合泳第二名;夏荣景获100米蛙泳、200米蛙泳第二名;陈果获100米蝶泳第三名;张佳蓉获100米仰泳、200米仰泳第三名。

目前我校邓亦飞、陈嘉宇、王润贤、惠一洵、肖啸天、陈果、袁晓申、吴诣轩、叶语瞳、夏荣景、茆成睿11名同学已获一级运动员称号。

向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