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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人生 “未”你护航 ——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第十四周升旗仪式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12-03 16:32:4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主持人

 高一(8)班 韩瑞


一、主持人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每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曹艳晓和我校副校长薛力老师做法治宣传月主题演讲,大家掌声欢迎。

二、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曹艳晓老师发言


“典”亮人生 “未”你护航

各位同学、老师:

大家上午好!结合刚颁布不久的“护身宝典”——民法典,我今天演讲的主题为《“典”亮人生,“未”你护航》,希望大家埋下真善美的种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一起“典”亮人生之路,让法律成为护身符。

一、学法敬法,做法律的忠实崇尚者

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求知欲强,但涉世未深、经验缺乏,自控能力弱,法律意识淡薄,有时不知不觉地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让我们更加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们的民法典第9条也规定要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但现实中吃野味掏鸟蛋、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等行为也层出不穷,我们检察院今年就办理了一件贩卖野生动物的案件:

小东是一名中学生,他因《动物世界》喜欢上了高冠变色龙,慢慢的他从看视频到自己养高冠变色龙逐渐发展到买卖高冠变色龙,从中赚取差价。殊不知高冠变色龙是我们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其最终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告诫大家的是:只有学法敬法心中有法,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才能知晓法律边界,约束自身行为。

二、遵法守法,做法律的自觉遵守者

当今时代,互联网虚拟世界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大家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时,也接收着大量的不良信息,就像打开一扇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网络作为一把双刃剑,用之得当有百利,用之不当必祸生。民法典第130条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但同时第131、132条也告诉我们,行使权利要依法、守约,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南京市检察机关就办理过一件中学生为哗众取宠、搏人眼球,而在互联网发布抹黑英烈事迹、美化侵略战争等帖子,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件。

所以,同学们要切记,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在行使权利时,要把握好边界,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法网恢恢不容触碰,任性妄为只能后悔终身,希望同学们能够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明辨是非黑白,谨言慎行,莫要以身试法。

三、遇事找法,做法律的坚定践行者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让“遇事先找法”成为习惯,面对矛盾和冲突时,遭受不法侵害时,要筑牢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律去判断是非,自觉依靠法律去化解冲突,敢于用法善于用法。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案件频发,包括校园欺凌、性侵害、侵犯财产等多种类型,严重威胁未成年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我们秦淮区就发生了不少这样的案例:

12岁的小晨疫情期间在家上网课时看到偶像发动态称自己拿上要过生日了,粉丝们可以添加他的QQ号进入生日派对群领取专属福利,后来小晨又被自称偶像助理的人要求参加回馈粉丝的返利活动,还能拿到偶像签名照,据此小晨一步步给对方转账近4000元。后来小晨觉得不对劲儿后及时向警察报案,经侦查发现对方根本不是所谓偶像,而是实打实的骗子,并且为小晨追回钱款。

所以,在告诫同学们要理智追星、理智消费的同时,也希望同学们能够学会以法护身,遇到事情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和同学,甚至拨打110报警寻求司法机关帮助,要用校规校纪对逾矩行为说“不”,用法律法规对违法犯罪“亮剑”。

同学们,从今天开始的一个月是2020年的“法治宣传月”,本周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本周五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希望你们能够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心有法度,行有尺度,做新时代的追梦人,扬帆远航!

三、副校长薛力老师发言


文明出行 和谐交通

同学们、老师们:

早上好!今天我发言的主题是“文明出行 和谐交通”。

遵守交通规则,虽然说起来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是能长期坚持下来,并非易事。生活中发生的绝大部分交通事故是因为人们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

在此,对同学们有两点需要重点提醒:

1.有些同学在思想上存在“车不敢撞人”的错误认识,研究表明,小车开行速度在60码时紧急制动到停止需要滑行9米远,雨雪天还不止。因此,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与疾驰的车辆抢时间无异与死神共舞。

2.因车辆存在“内轮差”——车辆转弯时内前轮转弯半径与内后轮转弯半径之差,小车会有0.6米,大车会有2米,所以遇到车辆转弯时不能靠近车辆太近,以免被车辆后轮或尾部撞倒。

生命是弥足珍贵的,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仅有一次,我们需要对自己负责,同时也是对别人负责。希望每个同学成为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做到以下三个“和谐”:

1.“警民和谐”:同学们一方面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讲究公德。另一方面也应服从交警、执勤的指挥,支持并配合交通管理工作。

2.“快慢和谐”:同学们骑自行车出行时,要注意信号灯和停车线,为机动车、行人多一点考虑。

(1) 在通行时一定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通行。

(2) 在交叉路口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则,停车时一定要停在停车线后面,不能“越线停车”。

(3) 转弯时注意观察,并提前打手势。

3.“人车和谐”:行人需要为机动车、骑车人多一点考虑。

(1) 通行时始终走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上,过马路时不要翻越交通隔离栏。

(2) 通过路口时要遵守信号灯规则,绿灯亮了才能踏上斑马线。

天气渐冷,交通事故易发。在这里,特别提醒我们“科高”的同学上下学路上注意如下四点:

1.乘私家车到校的学生,要让家长在斑马线外停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看清来往车辆后再通过。提醒家长不要违规黄线掉头。

2.乘电动车到校的学生,要戴头盔,不要侧坐在电动车上。并提醒家长骑车不横穿马路,自觉在斑马线外下车,同学们步行入校。

3.骑电动车到校的学生务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带好安全头盔,不在快车道骑行、不骑车带人、不横穿马路。

4.骑自行车到校的学生骑车时要注意安全,到校门口后自觉下车推行入校,自行车应停放在学校指定停车地点。

和谐交通需要我们共同营造。同学们,文明是安全的前提,安全是生命的保障。让我们从现在做起,树立自我防范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告别交通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四、主持人

谢谢两位老师的演讲。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心有法度,行有尺度,这是附中科高人的承诺。

下面播送喜报:

在南京市高中化学实验教学技能大赛中,我校化学教研组端木丹丹老师荣获一等奖;

在江苏省高中音乐优质课评比中,艺术教研组彭俊婷老师荣获一等奖。

在南京市第二十届中学生作文大赛中,高一4班张萱瑞、高一10班贾文禹荣获一等奖,指导老师赵卉老师、王涛老师。

在第34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江苏赛区)竞赛中,我校高二年级段淳宝、范明乐、许荣、杨哲瑞荣获二等奖,曹雨禾、胡天宇、刘峻嘉、王润秋、薛同润、张涵知荣获三等奖。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向老师们和同学们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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